通过对阻燃低烟无卤绝缘电缆及其要达到的IA级阻燃低烟无卤绝缘电缆辐照交联生产工艺的介绍.提出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等级高的建筑物,应按JGJ 16—2008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要求使用低烟无卤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。
JGJ 16—2008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民规》)7.4.1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: “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,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、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、电线。”由于“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”制造需要特殊生产工艺(辐照交联工艺).可能增加电缆成本。许多人认为要求过高,增加了线缆的投资。实际上早在2002年上海市就制定了DGJ 08—93—2002《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》,其第5.1.3条规定: “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,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”(此条为强条);第5.1.6条规定: “除直埋敷设的电缆和穿管敷设的电线电缆外,用于特级、一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应采用无卤低烟型.用于二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型” (该场所分级主要参照GB 50116—98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的规定)。上海市DGJ 08—93—2002与《民规》的要求是一致的,只是《民规》的要求更高。 普通的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不含卤素.虽然燃烧时不会产生大量毒气及烟雾.但不具有阻燃性能。要增加阻燃性能.就需添加阻燃剂.目前较常用的是添加有卤阻燃剂(如ZR—YJV型电缆、ZR—BV型电线等),这种电线电缆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雾;而添加其它阻燃剂(如氢氧化物等).若采用非辐照的交联工艺.会使电缆的机械及电气性能下降.目前还只有采用辐照交联工艺才能制造既不产生大量有毒烟雾。又能保证其机械及电气性能的阻燃电力电缆、电线,如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线电缆。
1 电气火灾
注:其他代号在考虑中。 表2 GB/T 18380.31,33。36—2008试验要求
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306.1—2007《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l部分:阻燃电缆》将阻燃级别分为四级(I。iv),每级按阻燃试样类别分为A类、B类、C类。见表3。该标准对低烟无卤阻燃电缆的要求进行了细化.比国家标准GB,T 19666—2005更高、更明确。其中最小透光率≥80%为I级、≥60%为II级、≥20%为III级、<20%为IV级。I级、II级为低烟无卤型,III级和IV级为非低烟无卤型。在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,应采用IA或IB级低烟无卤阻燃电缆.其它一般场所可采用IIA或lib级低烟无卤阻燃电缆。目前只有采用辐照交联工艺的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.可以达到I级。 |